英国已明确2023年1月1日强制要求UKCA标志(重要更新)

2022-08-11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过渡期间CE标识可以同时被接受。从2023年1月1日起,进入英国市场的电器只能使用UKCA标识来表示产品符合相应法规。

从2021年1月1日起,进入英国市场的电器产品需要进行UKCA标识;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过渡期间CE标识可以同时被接受。从2023年1月1日起,进入英国市场的电器只能使用UKCA标识来表示产品符合相应法规。


在2023年1月1日之前,除适用特别规则的产品之外,UKCA标识及其进口商信息既可以标识在产品本体,也可以标识在随附产品的文件上;而2023年1月1日之后,UKCA标识以及其进口商信息仅可以标识在产品本体上。


为了减轻企业在遵守UKCA标识规定方面的负担,同时缓解合格评定机构(CAB)对年底合格评定服务需求可能增多的状况。2022年6月20日,英国政府宣布了如下更新的规定:



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的CE标识的合格评估文档,可以直接作为UKCA标识的基础,不需要重新测试。此规定的有效期至其CE-RED型式确认证书到期或到2027年12月31日为止,以较早到达的日期为准。


对于已经进口到英国市场的现有库存产品,没有必要进行重新测试或重新做UKCA标识。


为了维修、替换或保养已经在英国市场上的产品或系统而进口的零配件,可以仍然采用最初向英国市场进口产品或系统时所适用的法规要求。


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继续允许企业自主选择在产品本体的铭牌上或产品随附的文件上标识UKCA标志。从2026年1月1日起,只能在产品本体铭牌上进行标识。


对于从EEA(欧盟经济区)进口的产品,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也可继续接受进口商信息标识在产品随附文件上。 从2026年1月1日起,只能标在产品本体。除非产品尺寸太小或者形状特殊不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接受标识在随附文件上。


对于从EEA之外的地区进口到英国的产品,仍然按照原先的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其进口商信息需要标识在产品本体的标签上。除非在产品尺寸太小或形状特殊而不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接受标识在随附文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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